「爱心图书室」实施办法
浙江省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制
一、宗旨
由于偏远地区小学图书颇为匮乏,即使有少量的书,大多也是80年代留下的旧着;有鉴于此,我基金会乃拟定此「爱心图书室捐献办法」,依照高﹝小学五、六年级﹞、中﹝小学三、四年级﹞、低﹝小学一、二年级﹞年级学生之程度,及教师之需要,提供内容丰富的图书及工具书,以营造学校读书氛围,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,提升孩子们的人文素养。
二、设立爱心图书室之学校要件
﹝一﹞ 以爱心小学优先,但若爱小学生人数不足200人,爱心图书室可设置在爱小附近的中心小学并与爱小共享资源。
﹝二﹞受捐学校应承诺自筹或争取教育局补助爱心图书室内,除书籍以外的硬件设施:
1、 提供空间足够放置4000册图书之书柜或书架的教室一间;
2、 配置足量阅读用桌椅﹝学生人数300人以上建议设置约可同时供50人阅读、300人以下建议设置约可同时供35人阅读之图书室﹞;
3、 用爱心尽心布置一个良好温馨的阅读环境。
例如:装设采光良好之照明设备,粉刷墙壁,悬挂窗帘,铺设塑料地板…等。
﹝三﹞受捐学校应承诺爱心图书室落成后第二年起,每年编列预算充实图书。
﹝四﹞受捐学校承诺拟定完善的“图书室管理办法”,并经基金会审核通过。
﹝五﹞同意爱心图书室落成后,依捐赠人意愿命名并悬挂铜牌。
三、捐献金额与用途
﹝一﹞捐赠爱心图书室一间的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。
﹝二﹞捐款全数专款专用,可提供约3000本图书及“○○爱心图书室”铜牌一面,由基金会统一订购拨发。
四、捐献流程
﹝一﹞捐献人表达意愿:可以电话、信件、电传、电邮等方式向基金会提出。
﹝二﹞捐献人汇款:可依抵税需求选择汇款地区(中国、台湾或美国) 。
﹝三﹞捐献人提供爱心图书室名称:捐献人不指定名称者,一律以“《新华》爱心图书室”命名。
﹝四﹞受捐学校于硬件设施完工后, 请先行提供下列照片给基金会:
a.室内、外全景; b. 照明灯光; c.墙壁; d. 地板;
e. 书架,(全景、近景); f. 阅览书桌、椅,(全景、近景).
﹝五﹞基金会派员勘查合格后,于一周内办理购书及拨发作业。
﹝六﹞受捐学校于收到铜牌及图书之后,请尽速清点清册签名验收。并将铜牌悬挂在图书室外墙,并拍下图书室书籍摆设及学生应用状况的照片给基金会。基金会将验收清册及照片寄给捐献人。
五、管理与办法
﹝一﹞受捐学校应制定【图书借阅规定】,张贴墙上。
﹝二﹞定期举办【图书读后心得报告】等推广阅读之活动,公布优秀作品及学生姓名,予以鼓励。并将实施成果传送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。